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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防护制度

发布者:教务处 [发表时间]:2019-05-31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实训室

安全防护制度

 

为保证实验教学、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,保障和维护实验室人身、财产安全和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防火、防爆炸

1.实验实训室应有专门的安全负责人进行检查、维修等工作,做好防护工作。

2.电路、水、气、管道等设施布局安全规范,保证环境的安全。

3.实验楼内严禁吸烟。

4.严禁在楼内走廊上堆放物品,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。

5.未经许可严禁在楼内使用明火、电焊、气焊。

6.易燃、易爆的化学药品要妥善分开保管,应按药品的性能,分别作好储藏工作,注意安全。

7.对各种气体、钢瓶、化学药品的使用,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,高压容器存放合理,易燃与助燃气瓶分开放置,离明火10米以外,避免事故发生。

8.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实验管理人员,发现火灾应及时拨打119报警。

二、防盗、防破坏

1.加强防卫,经常检查,堵塞漏洞,消除不安全隐患。

2.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实训室,室内无人时关好门窗。

3.实验实训室内不会客,不住宿,未经领导同意,谢绝参观。

4.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过夜,不得存放私人贵重物品。

5.发生盗窃案件时,保护好现场,及时向领导、治安部门报告。

6.实验实训室门窗要保持完好,做到防盗、防破坏,保证实验实训室安全。

7.未经实验实训室主任许可,实验实训室的钥匙不得转借他人或复制。

8.实验楼内有专人值班,一旦发现事故,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处理。

三、防水

1.实验实训室的上、下水道必须保持通畅,实验管理人员根据教学工作需要负责及时启闭。

2.各实验实训室用完水后,一定要关闭好水龙头,保证用水安全,节约用水。

3.要经常进行检查,保证用水设施完好,水暖部件陈旧老化应及时更换,保护环境的安全。

四、防毒

1.有毒物质应妥善保管和贮藏,实验后的有毒残液要妥善处理。

2.凡易燃、有毒氧化剂、腐蚀剂等危险性药品要设专柜单独存放。

3.化学危险品在领入后要验收登记,并要经常检查,严格做好使用记录,做到“五双”管理,即双人管理、双人收发、双人领料、双人记账、双人把锁。

4.实验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制作有毒气体要在通风橱内进行,学生实验实训室按实验功能安装通风设备,保持实验实训室内通风良好。

5.实验实训室要有三废(废气、废液、废渣)处理措施。不得随意排放超剂量废气、废液、废物。

6.实验实训室应备有储存废液的容器,防止污染环境。

7.对有细菌、真菌、毒菌的实验实训室,要定期进行杀菌处理,不得随意丢弃用过的实验药品和容器,使用时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。

五、安全用电

1.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,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方面的教育。

2.实验实训室内不准私拉乱接电线,如工作需要应报有关部门批准。

3.实验实训室供电线路安装布局要合理、科学、方便,大楼有电源总闸,分层设分闸,备有触电保安器。

4.总闸由每天的值日人员控制,分闸由各室的管理人员控制,每天上下班检查启闭情况。

5.学生用电源总闸设在讲台附近,由任课教师负责控制供停。

6.实验实训室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修,保证安全,决不“带病”工作。如有电器失火,应立即切断电源,用沙子或灭火器扑灭。在未切断电源前,切忌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。

7.如发生人身触电事故,应立即切断电源,及时进行人工呼吸,急送医院救治。

六、实验操作安全防护

1.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一定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,实验教师和技术人员要全面负责实验的安全,任何实验都要有安全防护措施,重大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。

2.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,仪器设备出现漏电现象应及时保修,做实验时要有安全措施,严禁带电作业。